我国扶贫的四个阶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9
中国扶贫的四个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1978—1985年)1978年,按中国政府确定的贫困标准统计,贫困人口为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0.7%。导致这一时期大面积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农业经营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造成农民生产积极性低下。因此,制度的变革就成为缓解贫困的主要途径。
第二阶段: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中国农村绝大多数地区凭借自身的发展优势,经济得到快速增长,但少数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历史、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制约,发展相对滞后。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特别是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距逐步扩大。中国农村发展不平衡问题凸现出来,低收入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经济收入不能维持其生存的基本需要。
第三阶段: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国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特征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贫困人口分布呈现明显的地缘性特征。这主要表现在贫困发生率向中西部倾斜,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西南大石山区(缺土)、西北黄土高原区(严重缺水)、秦巴贫困山区(土地落差大、耕地少、交通状况恶劣、水土流失严重)以及青藏高寒区(积温严重不足)等几类地区。导致贫困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和社会发育落后等。
第四阶段:参与式扶贫(2001~2010年),2001年政府开始实施村级瞄准机制,在全国确定了14.81万个贫困村作为扶贫工作重点,即以整村推为主体,以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两翼”的扶贫开发新模式。根据2010年1274元的扶贫标准衡量,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