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判给了父亲,现在孩子想和母亲一起生活,户口是否可以迁到母亲所在地?

父母离婚的时候,我还小,所以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他们就办理了离婚手续,02年就都另组家庭,现在和父亲的关系也不好,所以我想把户口过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这个两个家庭都已同意,等办理过户的时候,继父所在地的村委会不予办理,是否应该?注明:继父没有孩子。村里给母亲娃娃证了,但是妈妈因年龄已大,不想再生,我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入?

    纠正:应当是孩子判给父亲,不是孩子的户口判给父亲;

    离婚后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孩子的户口进行迁移。也就是说在父母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母亲的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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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5
不应该 你已经成年 有决定的权利!只要你母亲的户口所在地 开一个接受的通知!你拿给父亲这边的村委会 他就应该为你即使办理!
第2个回答  2008-11-25
应该可以,地方越小越不好办。送点礼吧。
第3个回答  2008-11-25
如果村里不同意,那可以通过法院,将你改由母亲作为监护人,就可以把户口转过去
第4个回答  2008-11-25
完全应该给落户的,即使你继父有孩子,也应该给你落户的.孩子随亲生父母任何一方都是可以的.可以再去找妈妈所在的当地派出所,让他们帮你出主意
你长大了,凡事都应该自己去闯一闯,这样才能更加锻炼自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