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丰富和发展,蕴含着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的基本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雏形。
人的认识就是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和发展的。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认识本质的科学揭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这一特点,不仅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同唯心主义认识论、不可知论从根本上区别了开来,而且也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划清了界限。
1、唯物论的反映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
唯物主义从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根本原则出发,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人的认识归根到底是从外部世界得来的,这就在认识论上坚持了反映论的原则。
唯心主义哲学从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原则出发,认为人的认识与外部世界没有关系,同人的直接经验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唯心论的先验论。
2、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由对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能不能正确地认识现实世界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出来的。唯物主义哲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即思维能够认识并能够正确认识现实世界。有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对这个问题也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哲学上的不可知论是指那些认为世界不可认识或不能彻底认识的哲学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引进到认识论中来,认为人在实践中能够认识,并能够正确认识客观世界。
3、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对立。
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不懂得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这样认识就被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辩证唯物论把实践观引进到认识论中来,并把认识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
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
1、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
这是指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对客体的改造,也就是实践。通过这种改造,主体获得自身需要的满足。实践关系是一切其他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首要的基本关系。
2、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
这是指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主体就在观念上、理论上去理解并把握客体,也就是达到对客体的认识。
3、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无论是实践关系还是认识关系,都是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