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名下北京无房无贷,外地有房有贷,能申请共有产权房吗?

如题所述

一、家庭名下北京无房无贷,外地有房有贷,能申请共有产权房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以家庭为单位,而且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北京市限购条件

2)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

3)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4)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几种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情形: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安置房补偿协议的2)申请家庭在北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简单的说,买过房的、卖过房的、拿到过补偿的、有违章搭建的、原来有房离婚后未满三年的,都不能购买共有产权房。

二、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申请标准

现在很多白领人群,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购房方式,那么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很多人都想要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来具体做相关的介绍。

北京的房价一直是比较高的状态,所以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会选择贷款买房子,这样的话压力是比较小的,而且适合现在很多白领人群,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购房方式,那么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很多人都想要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来具体做相关的介绍。

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5年后可以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目前银行政策有新的变动,经适房很多银行都不可以做了,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申请标准

供应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_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_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_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_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_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房子

所需材料:

1.现居住地的房屋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优先配售对象:

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户型面积:

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上市交易:

1.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后取得完全产权。

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是五年以后才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所以需要根据当地对于房屋抵押政策进行实施和办理,这些小常识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有所了解。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标准是什么呢,具体申请流程以及具体的办理方法我给大家介绍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购买流程

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办理步骤: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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