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律行为有效的最基本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2
⑴ 旅游法律关系客体主要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了民事主体活动的目的性。如果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就无法体现、无法落实。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一)物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劳动创造物,但它不仅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具有法律属性,即民法上的物一般应当具有财产的性质。

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重要部分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所以,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都是以物即财产为客体(如买卖、租赁、借贷等法律关系的客体均为物)。在民法上,客体也可称“标的”,如果客体为物,则习惯上可称之为“标的物”。

(二)行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

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三)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人身利益

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使被移转的债务)。

主体、内容和客体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关系,该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⑵ 旅游服务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是错的

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下列损害行为列入旅游投诉范围: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⑶ 联系实际简述旅游法律解释的意义

旅游法律解释的意义:
第一,法律规则是抽象、概括和有限的规定,需要通过法律解释这座桥梁才能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
第二,法律规定本身存在着模糊、自相矛盾和缺漏等情况,可通过法律解释这一手段加以修正;
第三,法律不能朝令夕改,而社会生活和人的认识又在不断发展变化,因此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既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又使法律适应各种情况的变化;
第四,中国地域辽阔,人口、民族众多,地区差别很大,因而在法律的普遍规定与特殊调整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这使得法律解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五,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法律解释既是法律实施的一个前提,也是发展法律的方式。法律解释的意义在于具体确定法律规则的意义内容,填补法律漏洞以及对不明确法律规定和一般条款进行价值补充。

⑷ 旅游团终止合同要什么程序

一、合同解除的含义和特征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的问题,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的行为。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还不能自动解除,无论哪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达到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即合同的解除,要么视为当事人之间未发生合同关系,要么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合同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虽然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都使合同消灭,但两者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附解除条件,是行为人以意思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所加的限制性附款;合同的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不仅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发生,也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自然解除,不需要当事人再有什么意思表示;合同的解除,仅具备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3、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对于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合同不仅对于将来失去效力,有些还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般来说,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通过约定,自愿解除合同的法律行为。协议解除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为目的,经协商一致,订立一个解除原来合同的协议。协商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二是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约定。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而不必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

2、法定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表现在,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在组团旅游中因未达到约定人数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属于一种法定解除。

三、解除合同的一般规则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项规则:

1、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5、解除合同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四、未达约定人数旅行社解除旅游合同的规则

在组团旅游中因未达到约定人数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组团旅游中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商业惯例,组团旅游时旅游团应当达到一定的人数。这是因为,当旅游团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旅行社可以从铁路、航空、宾馆饭店、景区等服务单位得到相应的优惠,从而为旅行社带来一定的经营利益,这是旅行社收益的重要来源。一般来说,旅行社都会在旅游合同中约定成团人数。如果没有达到约定人数的,从维护旅行社合法收益的角度考虑,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旅游者。

对此,有关国际公约和一些国家、地区的法律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布鲁塞尔旅行契约国际公约》第10项第2条规定,旅客人数未达到旅游文件所定的最低人数的,旅行包办人也可以无须赔偿而解除契约,但最迟不得超过旅行或者居留开始前15日通知旅客。我国台湾地区有关法律也规定,旅游团未达到组团人数10人,旅行社得于预定出发前7日通知旅游者解除契约,并退还旅游者交纳的费用。但旅行社已经代缴之签证或者其他费用得予以扣除。

本法遵循商业惯例并借鉴国际公约及有关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明确规定组团旅游中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规定了解除合同的通知程序,即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提前通知的规定,既有利于避免因解除合同而给旅游者带来更多的损失,也有利于旅游者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如改变行程或者转投其他旅行社等。

(二)组团社经旅游者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实践中,未达到成团人数时,组团社和旅游者往往都希望能够继续履行旅游合同,这时,组团社多采取拼团的方式。本条根据实际需要,规定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要注意的是,组团社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的前提是取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如果旅游者对被委托的旅行社基于不信任等原因不同意由其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就不得委托该旅行社履行合同,但可以解除合同。

组团社经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组团社仍应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则对组团社承担责任。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由于旅游合同尚未履行,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相关法条】

《旅游法》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⑸ 旅游法律责任包括哪几种

我国是以宪法为最高法律的国家,宪法所规定了人们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新课:
法律责任概述
(一)法律责任: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二)特点
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法律责任方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它通常有两种,即补偿与制裁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法律责任的铸就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潜在保证
(三)违法行为构成条件
1、主体
2、过错
3、违法行为
4、损害事实
5、因果关系
旅游活动中的行政责任
旅 *** 政责任: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旅 *** 政法规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旅游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追究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执行主体和执行对象的不同,行政性的强制措施可以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类型
①违反旅游管理的处罚
②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③违反工商、行政、金融等管理的处罚
④违反旅游资源保护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形式
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降低等级,取消星级;暂停涉外经营定点资格,取消涉外经营定点资格;扣留导游证和导游证书,收回导游证和导游证书,吊销导游证书;建议或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旅游活动中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行为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实施步伐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相对人的民事权利或者使相对人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特点
(1)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它是违约或违法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3)它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4)它的责任范围与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大小相适应,一般具有补偿与恢复原状的性质
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支付违约金,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带钱,赔偿损失等。上述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并用
旅游活动中的刑事责任
1、旅游刑事责任: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旅游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必须承担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在各种法律责任是最严重的责任
2、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独立适用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可附加适用,有时可独立适用
3、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分为财产刑和非财产刑
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犯罪人的部分或全部财产)
非财产刑:自由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生命刑(死刑)、政治权利刑(剥夺罪犯一定时间或终身的政治权利)
对于外国人,我国刑罚还规定了驱逐出境的刑罚

⑹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哪三个特征法律行为必须具有哪四个条件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的管理职责有哪些

特征1以现存法律规范为前提2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条件:行为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职责1培训2订立合同3建立档案4导游员的等级评定

⑺ 公平交易权表现在哪些方面 旅游法律法规题

旅游消费者依法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它体现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旅游经验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⑻ 简述旅游中的法律行为的类别

旅游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杖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问、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经常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一旦被旅游法律调整后,就具有旅游权利义务的内容,成为旅游法律关系。例如:旅游合同的约定,即是在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形成的旅游法律关系。
由于旅游领域的广泛性和关联性,决定了旅游法律关系的多样性,不同的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着不同的旅游法律关系,其中,既有横向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之间关系),又有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如旅 *** 政管理部门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行使管理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当前,我国大量的旅游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为旅 *** 政法规、部门规章,显然,由此类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就不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旅游法律关系,一般是围绕旅游活动产生的,是有了相应的旅游法律规范,又有了旅游活动的参与者的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时,才能形成旅游法律关系。

⑼ 旅游政策与法规名词解释有哪些,就是解释一些专业词语

旅游业要发现,人才是关键。随着信息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浙江省旅游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和竞争更为激烈的挑战。因此,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大力开发旅游人才资源、全面提升旅游队伍的综合素质,对于促进浙江省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其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实现浙江省成为旅游经济强省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