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过来的,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申请人到县(市、区)民族局或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也可以通过各级民委、
公安部门网站下载,填好一式四份与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式四份,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村委会(居委会)和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送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初审。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审查后作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市民委审核。市民委核实并签暑审核意见加盖公章。转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由派出所必须逐级呈报
地级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就可办理变更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