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业水平考试有两次考试机会。
学生有两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机会。第一次是在高二第二学期(6月份),第二次是在高三(1月份)。即是说,学生在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中如果成绩不理想,可以在高三进行补考一次。考试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果,并允许学生更换一次等级性选考科目。
考试内容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