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后不想做,可不可以得到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老板说试用期是一个月,试用期的这一个月没有签合同,现在我的试用期刚满,我不想做了,因为老板一点点小事就总是骂人,我觉得压力好大,觉得做不下去了,我跟老板提出辞职,他说我可以走,但工资不给,我说这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他说试用期是老板定的,他还说试用期是1到3个月,现在我才做了一个多月,如果我做得不好,他有权延长试用期,我气死了!有这样的说法吗?可我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当初说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不过其他跟我一起进来的人都是一个月),我有权辞职拿回工资吗?

试用期后离职,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你们老板回答他有权延长试用期是对的,但是你有权辞职并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劳动法有规定做一天就要给一天的工资,即使你是被开除公司都没有权利不给你工资。
另外试用期的工资多少虽然给多少是老板说了算,但第一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二不得低于试用期后工资的80%,如果提请劳动仲裁,你可以申请公司提供同岗位的工资标准。
如果老板实在不给,就去劳动仲裁申诉吧,现在不收费了,你肯定能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02
可以,不过不厚道.好的老板会给你.不好的老板就不给.就算不给,你也没办法.连一个月都不到呢.
第3个回答  2008-11-19
不可以的
因为你只是试用
而不是正式的员工
第4个回答  2008-11-19
根据劳动法可以拿到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