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前政府哪个部门验收房子

如题所述

交房前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房子。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验收房子需要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部位、数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以及分户验收的内容适时进行检查,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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