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买新房发现楼下是公厕你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院判决撤销双方合同,被告需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贷款利息损失。

业主收房闻到恶臭,发现楼下是公厕后要求退房被拒。

该事件发生于如皋,市民吴某与当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市场价购买了该小区2层204室商品房并逐月还款。但当开发商通知其来办理交房手续并领取钥匙时,吴某却在204内闻到一股恶臭味,经了解,发现楼下104室竟然是小区公共厕所。吴某对此表示难以接受,当天拒绝办理收房手续,并多次与开发商公司协商退房,但遭到开发商拒绝。

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业主已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贷款利息损失。

吴某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后,认为开发商未告知自己购买的204楼下104为小区公共厕所这一事项,存在欺诈行为,吴某以此为由将开发商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双方签售的预售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开发公司方面辩称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104室为公共厕所是根据批准规划进行施工的设施没必要向购房业主提供该信息,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在法院庭审过程当中,开发公司确认没有向销售人员提公共厕所书面材料,也没有在沙盘中标示厕所字样,更没有在售楼处进行公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开发商潜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认为104室为公共厕所虽经规划批准施工,但对204室房屋居住使用环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并未告知业主这一重大事项,致使业主作出错误购房意思表示。

综上,法院认定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原告可以行使撤销权利。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被告开发商返还,原告业主已付相应购房款,并由开发商来承担相应的贷款利息损失。

在该事件当中,开发商隐瞒公共厕所存在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欺骗,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合理合法。我们也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因冲动与对方发生激烈言语或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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