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的

谁能告诉我
北京条约
天津条约
马光条约
辛丑条约
的内容
越详细越好
答的好的话我会加分的

这是我自己的答案: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后,1842年8月,中英两国签订<南京条约>,割香港岛给英国,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1860年签订的<北京条约>中,有一内容就是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也就是九龙尖沙嘴一地带,1898年,又以深圳河为界,划香港割给英国,限期99年,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

以下是相关的资料:
1842年,英国强占香港岛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帝为此下了几十道谕旨,一些封疆大吏也曾上折具奏,但清政府没有能力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
北京政府时期,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和1921年的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代表曾提出收回租借地的问题。但终因英国的顽拒和当时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和缺乏实力作外交的后盾而严重受挫。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奋斗目标,其中将取消列强在华租借地放在突出的地位。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从来没有向英国正式提出过归还九龙租借地。从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到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本来有两次机会收回香港和九龙租借地。可是,蒋介石政府执行错误政策,又两次坐失收复良机。
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港人治港方针的成功实践。收复香港的百余年历史,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落后必挨打、弱国无外交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从1841年英国武力侵占香港岛开始至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的一个半世纪,中国经历了晚清时期、民国(包括北京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和新中国时期。无论是清政府还是民国时期的北京政府和国民政府,都曾为收复香港进行过努力。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失败了。历史表明,只有新中国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在香港回归已在眼前的今天,全面地回顾一下百余年来我国收复香港的艰苦历程,将有助于真正理解香港回归祖国的深刻含义,并从中得到应有启示。

英国强占香港岛及清政府武力收复香港岛计划的破灭

自1841年1月英国武力强占香港岛起,清政府即开展了收复该岛的斗争。为了说明这一斗争的情况,首先必须弄清英国占领该岛的经过。
迄至目前为止,一些著述和传媒是这样描述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如何占领香港岛的:1840年8月英军在占领定海之后,北上到达天津白河口,惊慌失措的清政府急派直隶总督琦善去大沽与英国全权使臣懿律和义律谈判。1841年1月25日,琦善与英国签订了臭名昭著的《穿鼻草约》,条约第一款就是将香港岛割与英国。第二天,英国军队就占领了香港岛。这种说法似乎认为英国占领香港岛有确实的“条约根据”。其实英国是在毫无条约根据的情况下强占该岛的,道光帝事先既未曾闻知,更未予允准。因此才有亟谋收复之举。
依据中英两国的档案记载,1840年8月30日,义律去天津大沽曾向清政府递交《巴麦尊子爵给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提出割让东南沿海一岛或数岛给英国等侵略要求。琦善根据道光帝的旨意拒绝了英方提出的侵略要求,劝说英军退回广东再继续谈判。几个月之后,琦善抵达广州继续与英方交涉。道光帝明确指示琦善,如果英方坚持其侵略要求,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用武力抗击侵略者。但是琦善慑于英军船坚炮利,力求妥协。由于道光帝的态度非常强硬,因此琦善在与义律谈判时只同意赔偿烟价,拒绝割让香港岛。1841年1月7日,英军野蛮地攻占了虎门口的大角、沙角,随即又提出霸占沙角等要求。琦善在英军武力胁迫下,万般无奈,复照英方,英军若退还定海、沙角等处,可奏请道光帝于珠江口外给予“寄寓一所”。1月14日,义律提出割占九龙尖沙咀、香港两地。琦善答以只能选择一处“寄寓泊船”,俟英方选定后,再由他上奏请旨。1月20日,义律突然宣布,他已经与琦善达成共有四项内容的“初步协定”,其中第一项就是将香港岛及港口割让与英王。1月26日,英军在没有任何条约依据的情况下,悍然侵占了香港岛。1月27—28日,义律为了迫使中方承认其侵占香港岛为合法,又迫不及待地与琦善在莲花山进行会谈。两人在英方提出的重要条款,即割让香港岛和通商等问题上发生了争执,琦善表示对义律所拟定的协定草案再行筹思后方能具复。由此可见,1月20日义律宣布的“初步协定”实属无稽之谈。1月30日,英方又故伎重演,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照会中方大鹏协副将赖恩爵,再次谎称义律已与琦善“说定诸事,议将香港全岛地方让给英国主掌,已有文据在案,”并要求撤走岛上各处的中国官兵。两天之后,英军又在香港岛张贴告示,妄称“现经与钦差大臣爵阁部堂议定诸事,将香港等处全岛让给英国寄居主掌,已有文据在案。是以香港等处居民,现系归属大英国主之子民”。历史事实是,琦善在英军炮口下,确有允许代为奏恳皇帝,准许英人在香港寄寓泊船之意。但是,当时香港一词,并非指香港全岛,而仅仅指该岛西南今香港仔一隅之地。英方却故意将一隅变成了全岛,将“寄寓泊船”变为割占,将“代为奏恳”说成是“议定诸事”、“已有文据在案”。这充分说明英国这个老牌殖民帝国在外交上是如何不择手段的。
英国武力侵占香港岛以后,清政府极为震惊,立即为武力收回香港岛进行了部署。1841年2月26日,道光帝收到广东巡抚怡良关于琦善将该岛擅与英人、英军侵占香港岛并擅出伪示的奏折,即认定英军侵占香港岛是琦善越权私与造成的,谕称:“朕君临天下,尺土一民,莫非国家所有,琦善擅与香港,擅准通商,胆敢乞朕恩施格外,”并下令将琦善革职锁拿解京,查抄所有家产。道光帝严惩琦善绝非偶然,他对琦善在广东一味向英人妥协的行径早就不满。1月27日道光帝得知大角、沙角炮台失守,即刻下令将琦善交部议处。三天后,他又命御前侍卫内大臣奕山为靖逆将军,户部尚书隆文、湖南提督杨芳为参赞大臣,南下征讨英国侵略者。英军侵占香港岛后,武力收复香港岛就成了奕山等人南下征战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时奕山等人还在南下途中,道光帝降旨称:“即使香港并非险要,亦必设法赶紧收回,断不准给予该夷,致滋后患。”之后他又接二连三地下达收复香港岛的谕旨:“至该逆所占香港,务须设法克复,使该逆永绝窥伺,方为不负委任。”岂知道光帝下令调集的奕山军队人数虽然数倍于英军,但全部是陆军,只能由陆上防守广州,根本无力进攻港岛。1841年5月18日,英军几乎倾巢出动,前往进攻广州。奕山仓促应战,清军大败,广州城外炮台全部失陷,奕山被迫订立“城下之盟”,在一星期内交付了600万元赔款,并把军队撤出了广州城。事后奕山谎报军情,讳败为胜,致使道光帝误认为,英军于条件得到满足后从广州退回港岛,是天朝征讨“英夷”的胜利。至于香港岛,道光帝接受新任两广总督祁�的建议,同意暂缓图之。此间恰好港岛遭到两次飓风,很多英船沉没、被毁。道光帝得知这一消息,立即颁发大藏香二十柱,让奕山等去各庙宇答谢神灵,并误以为以后“夷胆震慑,不敢再有觊觎”。
1841年8月21日,英国派来接替义律扩大侵华战争的璞鼎查,留下少数陆军及5艘军舰在香港,亲自率主力北上。道光帝以为英军主力北上,港岛势必空虚,这是收复香港的良机。他告诫奕山:“如能设法收复香港,则从前办理不善尚可少赎罪戾。”之后,他又多次令奕山等训练乡勇,乘机收复香港。奕山经过广州之战的大败,已深知英军实力,陆上攻剿一败涂地,遑论渡海收复港岛。加以虎门内外炮台早被铲为平地,无险可扼,水师无船无炮,他认为当今之计,只有严守陆路,以防焚掠而已。尽管道光帝一再谕令收复香港,断不准迟延观望,但是广东方面依旧我行我素,隐忍苟安,不图攻剿。1841年10月,英军相继攻占浙江定海、镇海和宁波,中英双方开始在陆上交战。道光帝认为陆战是清军长处,他任命奕经为扬威将军,从全国各地调集军队,准备一举击败英军,收复失地,并再次谕令奕山等,乘广东海面英船无几、香港空虚之际,即行剿洗,并收复香港。谁知清军陆战再次失利,扬威将军遁逃杭州。铁的事实证明了清军不仅海上不能打,陆上同样不可恃。但是英军盘踞香港依然是道光帝的一块心病。1842年3月27日清政府以耆英署杭州将军,并于4月11日颁给他钦差大臣关防。5月18日英军攻陷乍浦,在此危急之时,5月25日道光帝却出乎意料地下令耆英带钦差大臣关防驰赴广州将军之任,谕令他称:“至香港地方岂容被逆夷久据,现在广东炮台等工事如已妥为预备,正可乘机进取,明攻暗袭,收复香港,以伸国威。”这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后一道收复香港的谕旨。但是,10天之后道光帝不得不改变主意,命令耆英暂缓赴粤,在浙确查英人动向,专办对英羁縻事宜。此时的羁縻实际上已经成了乞降的代名词。当英军攻陷吴淞、上海、直抵镇江时,道光帝更授权耆英便宜行事,决意投降。其后英军攻陷镇江,8月4日直逼南京城下,耆英、伊里布接受了英方提出的议和条款,并在8月29日签订了城下之盟———中英《南京条约》,终于将香港岛割让与英国。
上述事实说明,英国强占香港岛之后,清政府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帝为此下了几十道谕旨,一些封疆大吏也曾上折具奏,并咨会奕山,要求武力收复香港岛。但是,清政府最终不仅没有收复香港岛,反而以条约形式割让了香港岛,表明了清政府已经没有能力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国家的落后,统治阶级的腐败,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一结局。1860年,英国又以武力逼迫清政府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割占了九龙半岛南端及昂船洲。1898年,在西方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英国又趁火打劫,逼迫清政府签订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攫取了我国新安县大片陆地及周围235个岛屿连同广阔水域的“租借权”,为期99年,并将其改称“新界”,并入英国的香港直辖殖民地。

辛亥革命到太平洋战争前中国争取收回九龙租借地的努力

辛亥革命以后,中国政府和人民继续为收回香港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曾根据北京政府的指示,向和会提出收回租借地(包括九龙租借地)的问题。由于和会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两个主要战胜国英、法所把持,它们在中国都占有租借地,根本不愿意放弃其既得利益。和会主席、法国总理克里蒙梭借口中国的提案“不在和会权限范围之内”,推说这件事应由国际联盟今后去加以考虑,轻易地予以否决了。众所周知,这个标榜建立“国际公正”、以“缔造世界永久和平”为宗旨的和会,以其极不公正地对待中国,通过将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让与日本的决议而诱发了中国的五四运动,并促使中国代表拒绝在和会的对德和约上签字。
1921年12月3日,中国代表顾维钧在华盛顿会议上,又重新提出废止各国在华租借地的议案。议案中历数了列强在华租借地破坏中国领土及行政完整、危及中国国防、将中国牵入列强冲突的漩涡及被列强利用来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等事实,要求“将此等租借地取消或从速废止之”。当时正值战后世界民族解放运动高涨时期,中国在五四运动的推动下,人民大众“外争国权”、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浪潮汹涌澎湃。与此同时,美、日在远东互争雄长,美国力图箝制日本咄咄逼人的扩张势头,其他列强之间也矛盾重重。以上两个因素促使英、日两国不得不分别同意放弃威海卫和胶州弯租借地。但在废除九龙(即香港新界)租借地和旅大租借地的问题上,中国代表却遭到英、日代表的强烈反对。英国出席会议的代表、枢密院长、以“血腥人物”著称的贝尔福,借口“没有九龙租借地则香港不能自卫”,坚决拒绝归还。12月7日,顾维钧在会议的远东委员会上据理驳斥了贝尔福的谬说。贝尔福对此置若罔闻,日本代表缄口不言,美国代表则无动于衷,作壁上观。此后,华盛顿会议再没有讨论九龙租借地的问题。中国收回九龙租借地的正当要求,终因英国的顽拒和当时中国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和缺乏实力作外交的后盾而严重受挫。
华盛顿会议以后,中国人民对会议结果大失所望。废除不平等条约,日益成为全国各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共同要求。1924年1月,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帮助下主持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同月23日通过的大会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奋斗目标,其中将取消列强在华租借地放在突出的地位。宣言写道:“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关税权以及外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一切政治权力侵害中国主权者,皆当取消,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这段话成了后来一个时期中国外交的指导方针。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虽然对帝国主义尤其是英、美有很大的依赖性,但是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也不得不考虑广大民众的迫切愿望和孙中山先生渴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的遗愿,提出了“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外交方针,多次要求列强废除租界和租借地。但这一修约外交,除了在关税自主、收回几处租界和按照英国先前的承诺于1930年收回了威海卫租借地外,其他收效甚微。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前,南京国民政府甚至从来没有向英国正式提出过归还九龙租借地。
和国民政府相反,英国政府及港英当局一直关切着九龙租借地的前途,神经过敏地注视着国民政府和中国舆论在这个问题上的动向。港督金文泰不仅坚决反对归还这块租借地,反而多次建议本国政府将它正式割占,办法是以归还威海卫作为交换条件,或是故意挑起与中国的冲突来制造兼并的机会。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另一位港督罗富国也企图乘人之危,于1938年提出中国急需外国贷款来支持它的货币,不妨利用这个机会用贷款来换取它割让九龙租借地或延长它的租期。但是以上两位港督的建议没有得到英国政府采纳,它宁可对这件事采取拖延、沉默、回避的方针。只要中国不提出,它决不主动涉及这个问题。
英国政府虽然在九龙租借地问题上对中国防范甚严,却没有注意到它的政策正在给它对香港的统治带来致命的危险。多年以来,英国一直奉行对日本绥靖、讨好、纵容的方针,幻想与日本达成妥协,以维护它在远东和东南亚的殖民利益。孰知这一政策非但没有奏效,反而鼓励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南进,起到引狼入室的作用,终于导致太平洋战争爆发和日本对整个香港地区的占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正如一位澳大利亚学者所说,“在这个时期,几乎可以说,对香港……的较大威胁与其说是来自中国人,勿宁说是来自英国外交部。”

1942年中英关于归还九龙租借地的谈判和两次收复香港良机的丧失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进攻香港。是时英国忙于欧洲战事及保卫本土,在香港抵抗不力,仅仅18天即弃甲曳兵而走。港督杨慕琦于同年圣诞日向日本投降,英国对香港的百年统治由日本取而代之。与此同时,英国王牌军舰“威尔士亲王号”和“却敌号”在马来海面为日本袭击而樯橹灰飞烟灭,英国在远东和东南亚的殖民体系迅速土崩瓦解。到1942年6月,英军已先后退出马来亚、新加坡、缅甸等地,日本陈兵印缅边境,形成直叩印度大门之势。大英帝国往日的雄风,扫地殆尽。英国在香港和东南亚的大溃退标志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列强通过华盛顿会议建立起来的远东国际均势已彻底破坏。中、美、英此时已成为共同反对日本侵略的盟邦。这一形势迫使英国不得不考虑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
当时,东西方反法西斯战争连成一片,中国的抗战与各同盟国的作战汇成一体。国际形势的变化不仅有利于中国人民争取抗战胜利,也为收复香港提供了良机。以罗斯福为首的美国政府,深知中国战场对日本的巨大牵制作用,为了使国民政府坚持对日作战,为了战后填补英国在远东可能留下的真空,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开始攻击英国在中国保留殖民特权、不将香港归还中国等做法。美国的态度无疑对英国是一个压力,对国民政府是一个鼓舞,并促使它采取行动。
1942年8月底,国民政府正式要求美国与中国举行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谈判,借以促使英国与中国也举行类似的谈判。英国外交部闻知此事后,慌了手足,急忙指示其驻华大使薛穆“采取主动”。10月10日,美、英两国分别发表声明,准备与中国政府谈判“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问题”之条约。中美、中英关于废除不平等条约、另订新约的谈判随即开始。此次谈判涉及放弃在华租界问题,国民政府认为租借地与租界属于同一范畴,乘势提出了归还九龙租借地(即香港新界)的要求,这本是顺理成章的事。
此后,美、英两国分别提出关于新约的草案以供考虑。中英谈判在重庆举行,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和薛穆分别代表两国。英方草案包括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终止1901年辛丑条约、将一些租界交还中国等内容。但是,英方虽然明知中国至为关心收回香港(至少是新界),却在其草案中故意不提这个问题。11月10日,英国战时内阁首相丘吉尔更亲自出马,针对香港问题强硬地宣称:“我当国王的首相不是为了主持清算大英帝国”,又说他“决不会放弃大英帝国的任何一块领地”,从而表明了英国坚持它对香港殖民统治的顽固立场。
11月13日,国民政府就英方草案提出一份《修订草案》,其中加上了废止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内容:“英方在九龙租借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官有资产与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应该说,这里仅提出归还九龙租借地,未要求归还整个香港地区,已属妥协退让。是时重庆舆论激昂,反对任何外国继续占领中国领土,美国公众意见也同情和支持中国的正当要求。形势于中国有利。
当英国收到中方《修订草案》后,急忙研究对策。英国外交部远东司司长格善理(克拉克)提出三个可供选择的方案:(1)接受要求;(2)断然拒绝;(3)尽量拖延。他认为第一个方案不行,因为新界在经济和战略上对香港至关重要;第二个方案也不行,会引起美国的不满和非议(战时英国对美国有很大的依赖性)。因此,他认为应该选择第三个方案,能拖就拖。对于这位司长的主张,外交大臣艾登认为是既不坚决又不明朗,竭力表示反对。他倾向采取第二个方案,即断然宣布九龙租借地不属于本条约的讨论范围,拒绝归还。艾登的主张得到丘吉尔的大力支持,并在11月30日英国战时内阁会议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英国对九龙租借地的政策,因以大定。
11月30日,薛穆按照英国政府的指示,向宋子文宣布英国不准备同中国谈判九龙租借地问题。宋子文反复重申了中国收回该租借地的原则立场。双方发生争执,未有结果。蒋介石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中英新约内如果不包括收回新界的内容,他就拒绝在条约上签字。谈判陷于僵局。
在此情况下,中方首席代表宋子文发生了动摇。他为了打破谈判僵局,准备拿原则做交易,在九龙租借地问题上对英让步。但他不敢对蒋介石直陈他的主张,于是请求当时正回国述职的外交界元老、驻英大使顾维钧去劝说蒋介石对英让步。顾维钧受托前往,对蒋介石说,他“明白委员长的意思,说送来的礼物应当一次送来,可是英国愿意分两次送”,“依我看还是先收下这第一份为宜,可以暗示我们正等待这第二份礼物的到来,这样可以不致引起什么误解”;而且,战时盟国间的“团结一致”“极为重要”。顾维钧的劝说对蒋介石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此后的谈判中,英方继续坚持殖民主义的顽固立场。宋子文为了使谈判不致完全破裂,退而要求英方发表一项表示今后愿归还九龙租借地意向的声明,为此中方在战争结束前决不催促英国归还九龙租借地,同时着重宣布,如果英方连这样的意向也不表示,中国将不在条约上签字。对此,英国只同意“于取得战争胜利后讨论该租借地的前途问题”,不愿就战后归还该租借地作出任何承诺,甚至以英方也要“拒绝签订新约”相威胁。恰在此时,正对中国进行血腥野蛮侵略的日本,为了搅乱人心、挑拨盟国间关系,提出“尽速撤消”日本在华租界及治外法权等特权,以示“中日亲善”,以图抢在中美、中英之前与汪伪订约。蒋介石在英国“拒签新约”、日伪可能抢在中英之先订约的双重压力下,向英国作了根本性的让步,于1942年12月31日指示国民政府正式同意不将收回九龙租借地问题与取消治外法权等问题合并提出。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对英外交,颇费心神”,“九龙(租借地)交还问题英坚不愿在新约内同时解决”,他只得“暂忍之”,同意在中英条约上签字;“待我签字之后,另用书面对彼说明,交还九龙问题暂作保留,以待将来继续谈判,为日后交涉之根据。”他还信誓旦旦地写道,作为“最后手段”,他准备“一俟战后,用军事手段(将九龙租借地)由日军手中取回。则彼虽狡猾,亦必无可如何。”
蒋介石的本意是赶在日伪之前于1943年元旦签订中美、中英新约。但由于英国拖延,直到1943年1月11日才签订这两个条约(日伪条约已于1月9日签字)。在当天于重庆签字的《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中,只字没有涉及九龙租借地问题。同一天,宋子文照会薛穆,声明中国政府对九龙租借地“保留日后提出讨论之权。”战时中国收回九龙租借地的交涉,至此又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
1942年是中国废除列强在华特权和不平等条约的有利时机。不能讳言,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虽然对英美有严重的依赖性,但当时确想乘机收回尽可能多的外人在华利权。通过1943年1月的中英新约,中国废除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和1901年的辛丑条约,收回了北平使馆租界及上海、厦门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收回了天津、广州的英租界,如此等等。这件事发生在英国用炮舰打开中国大门、逼签中英《南京条约》,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100周年之际,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巧合。这是中华民族废除不平等条约斗争史上的一件大事。这个成就的取得,从根本上说,应当归功于正与日寇浴血奋战的中国人民。
然而应该指出,此次交涉中未能收回九龙租借地,确是国民政府的无能。国民政府在中美、中英新约签订后的第二天发表的文告中,宣布中国自此已获得与各国“并驾齐驱”的“完全独立平等自由之地位”,未免言过其实。此次中国未能收回九龙租借地,固然是英国坚持殖民主义所致,但与国民政府争取不力、态度软弱也有直接关系。如上所述,当时收回九龙租借地,有绝好的国际国内条件。本应把握时机,据理力争,坚持原则,以求成功。即使英国顽固不让,也不妨拒签新约,以待来日。即便如此,英国亦无法责难中国破坏盟国团结。相反,英国作为中国盟国,抓住在华租借地这种特权不放,倒是有害于盟国团结的。故条约不成,失理仍在英方。在当时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民族解放浪潮空前高涨,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崩溃已经不可逆转。即使新约暂时不订,战争胜利以后,英国岂能长期保持在华特权和租借地不放?宋子文作为中方首席代表,不能洞察世界大势,目光短浅,心理软弱,企图以妥协退让来换取与英国的“团结”,结果中国愈退,英国愈进,终于造成中方有理而受挫,英方无理而制胜的局面。对此,宋子文是不能辞其咎的。至于蒋介石,他虽然想收回九龙租借地,并为此作了一些努力,但在英国死硬的立场面前,仍没有坚持到底,最终还是对英国委曲求全,致使收回九龙租借地一事功亏一篑,坐失良机。
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收复香港的良机再至。可是,由于蒋介石奉行矛头对内、坚决反共的错误政策,急于抢夺抗战胜利果实,他早已把自己关于战后重新提出交涉和“用军事力量从日军手中取回”九龙租借地的誓言忘到九霄云外;相反,倒是急急忙忙地向英国宣布他对香港“没有野心”。结果是让英国抢先重新占领了香港。不仅如此,蒋介石作为同盟国中国战区(香港属于中国战区)的最高统帅,本有权接受香港日军的投降,可是最后连这个受降权事实上也被英国人夺去。这是国民政府在收复香港问题上的第二次坐失良机,是对“四强”之一中国的莫大讽刺,也是它的历史悲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了中国半殖民地时代的终结,第一次为香港地区的回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国国力的日趋强盛、香港新界租期的行将届满和国际形势出现有利的变化,到80年代初,收回香港提上了议事日程。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原则上最终解决了香港的回归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久前产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任命了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香港的顺利回归和平稳过渡已在意料之中。这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港人治港方针的成功实践。百年屈辱,即将涤荡殆尽,国人无不为此而扬眉吐气,并对回归后香港的繁荣稳定充满信心。
在欢庆香港即将回归的同时,我们切不可忘记收复香港的漫长而艰苦的历程,当思今日成就的取得来之不易。收复香港的百余年历史,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落后必挨打、弱国无外交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证明了一个闭关自守、不求革新、内部不稳、国力不振、腐败落后的国家,是断不能保持自身的独立和领土完整的,要求它“重头收拾旧山河”,也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只有改革开放,保持稳定团结,自立自强,力争先进,不断增强国力,才是唯一的卫国兴邦之道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24
[编辑本段]条约简介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 》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编辑本段]历史经过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想法。而俄国志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建议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存自己。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协定的正式名称为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Italy, Japan, Netherland, Russia, Spain,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原文是以法文为准。在国际法上,因为中国不承认与各国有正式交战,事件是出于义和团的暴乱。故此辛丑条约只属于一个协定,而并非和平条约。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及影响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
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叙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条约原文
一九○一年九月七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北京。
大清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
大清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
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
大奥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
大比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
大日钦差驻扎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干;
大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
大法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本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
大英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
大义钦差驻扎中华大臣世袭侯爵萨尔瓦葛;
大日本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
大和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克罗伯;
大俄钦命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
今日会同声明,核定大清国按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当经大清国大皇帝于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降旨全行照允,足适诸国之意妥办(附件一)。
第一款 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亲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拉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太德国钦差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
第二款 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西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于后(附件四、五、六)。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均定斩监候罪名,又约定如皇上以为应加恩贷其一死,即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永不减免;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均定为赐令自尽;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定为即行正法,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夺原官,即行革职。又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驳殊悖诸国义法极恶之罪被害,于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开复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庄亲王载勋已于西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历正月初三日、英年赵舒翘已于二十四日即六日均自尽。毓贤已于念二日即初四日、启秀徐承煜已于念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念五日上谕将甘肃提督董福样革职,俟应得罪名,定谳惩办。西历本年四月念九日、六月初三□月□□等日即中历三月十一、四月十七□月□□等日先后降旨,将上年夏间凶惨案内所有承认获咎之各外省官员,分别惩办。二、上谕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 因大日本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国大皇帝从优荣之典,已于西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中历五月初三日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本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附件九)。
第四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墓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合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墓,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第五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军火暨专为制造军火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已于西历一千九百一年八月十七日即中历本年七月初四日降旨禁止进口二年。嗣后如诸国以为有仍应续禁之处,亦可降旨将二年之限续展(附件十一)。
第六款 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内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甲)此四百五十兆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即奥国三克勒尼五九五,即美国圆零七四二,即法国三佛郎克五,即英国三先令,即日本一圆四零七,即荷兰国一弗乐零七九六,即俄国一卢布四一二。俄国卢布,按金平算即十七多理亚四二四。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还本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惟中国国家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展在自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之利,亦应按年四厘付清。又利息每届六个月付给,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七月初一日付给。(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如后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该管之中国官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存,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国家将全救保票一纸交驻京诸国钦差领衔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各由中国特派之官员画押。此节以及发票一切事宜,应由以上所述之银行董事各遵本国饬令而行。 (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月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开列于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外国运来之米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外,均应列入切实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归还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至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估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急速改为按件抽税几何。改办一层如后,以为估算货价之基、应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三年卸货时各货牵算价值,乃开除进口及杂费总数之市价。其未改以前,各该税仍照估价征收。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及应拨款相助。至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个月后,即行开办,除在此画押日期后至迟十日已在途间之货外,概不得免押。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由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后(附件十四):东面之线,系崇文门大街,图上十、十一、十二等字;北面图上系五、六、七、八、九、十等宇之线,西面图上系一、二、三、四、五等宇之线;南面图上系十二、一等字之线,此线循城墙南址随城垛而画。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 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 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二、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裁明。三、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抚督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各节如左: 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尽由诸国派员兴修。一俟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以养其工。一、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管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及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管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并权责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 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国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复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奉各本国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月□□日全由京城撤退。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年月□□日由直隶省撤退。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份,均由诸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附件一,光绪帝批准签署条约的圣旨。
附件二,光绪帝派醇亲王载沣赴德的旨意。
附件三,光绪帝命令为被杀德使建碑的旨意。
附件四,光绪帝命令惩办亲王载勋等皇亲的旨意。
附件五,光绪帝命令惩办启秀等大臣的旨意。
附件六,光绪帝命令加重上述惩罚的旨意。
附件七,光绪帝命令徐用仪等复职的旨意。
附件八,光绪帝命令在一些外国人被杀的县五年内不进行科举考试的旨意。
附件九,光绪帝命令那桐着赴日道歉的旨意。
附件十,被损外国坟墓单。
附件十一,光绪帝命令禁止进口军火的旨意。
附件十二,中国对各国承认战争赔偿的照会。
附件十三,同上。
附件十四,使馆区界线。
附件十五,光绪帝禁止抗外行动的旨意。
附件十六,同上。
附件十七,中国改善水路河道的计划。
附件十八,光绪帝设立黄浦河道局的旨意。
附件十九,中国对各国就设立外务部的照会。
第六款之赔款称庚子赔款。1900年乃中历庚子年。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编辑本段]特点
第一、惩罚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
列强要求赔款4亿5千万两,当时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用意是要每个中国人都要向他们交1两白银的“罚金”,借此惩罚、侮辱所有的中国人;发生过反帝斗争的城镇,一律停止科考五年。
第二、没有割地等相关条款。
帝国主义很想瓜分中国,而清政府的腐朽至极也是实行瓜分的有利时机,但由于帝国主义各国矛盾错综复杂,更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反抗,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中国领土的割占要求。
第三、既维护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又加以严格控制。
此条约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但丝毫未涉及处置慈禧太后。相反,继续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确立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华的代理人。
为了使清政府完全成为“洋人的朝廷”,又从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辛丑条约》规定,以海关税及盐税作为偿还赔款之用,但这两项税收为清朝政府最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基本上能够左右中国财政。列强在北京强行划定的“使馆区”,由各国派兵保护。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成了清朝的太上皇。将大沽炮台和从大沽到北京的沿线炮台“一律削平”。准许各国派兵驻扎在北京和山海关铁路沿线12个战略要地。随时对清政府进行军事控制。这样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带来了严重危害。列强勒索的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的“工具”。《辛丑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编辑本段]影响
辛丑条约的影响《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也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代理人。同时中国的先进分子也开始放弃对清政府所报有的幻想,以“驱除鞑虏”为目标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

参考资料:1.梁启超著《李鸿章》(又名《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

第2个回答  2008-11-20
《北京条约》是1860年英法联军攻进北京后,英、法、俄强迫清政府分别签订的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北京条约》是《天津条约》的继续和扩大,它不仅承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而且攫取了一些新的侵略权益:天津开埠后,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势力有了大肆掠夺华北经济的侵略据点;割占九龙司、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进一步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英、法侵略者可以公开掠卖中国人口出洋做奴隶、当马牛;军费赔款是对中国人民的又一次残酷掠夺;外国教会侵略势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这些使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了。

1858年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主要内容:①外国公使常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⑤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公使驻京、开十口、外国船、外国人、赔款”。方法2,用数字排比法记为“一开二赔三外”,解释:“一开”——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二赔”——军费、商损两种赔款,即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三外”——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国船(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三、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①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②增开天津为商埠;③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④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⑤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 万两白银。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认天约、开天津、割九龙、准华工、增赔款”。方法2,用字头法结和谐音法记为“准(许)天天陪酒”,解释:“准”——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天天”——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陪”——谐“赔”音,指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酒”——谐“九”音,指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主要内容:(1)中国割让台湾及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2)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3)开放沙市、 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4)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割地(辽、台、澎)、赔款(军费2亿两)、开口岸(沙、重、苏、杭)、设厂免税(口岸设厂,内销免税)” 。方法2,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哥哥开厂赔两亿两”,解释:“哥哥”——谐“割”音,指割地;“开”——开放四处通商口岸;“厂”——口岸设厂,内销免税;“赔两亿两”——赔款两亿两。
1901年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辛丑条约》主要内容:(1)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折合九亿八千多万两。(2) 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保护,中国人概不准居住。(3)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职,永不叙用。(5)改总理各国事物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6)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赔款 、划界 、拆炮兵 、惩官民、改总理、修商约”。方法2,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修使馆赔炮兵,改总理惩官民”。解释:“修”——修订商约;“使馆”——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保护,中国人概不准居住;“赔”——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折合九亿八千多万两;“炮兵”——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 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改总理”——改总理各国事物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惩官民”——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职,永不叙用。
第3个回答  2008-11-20
1天津条约:
①外国公使常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⑤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2北京条约:
①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②增开天津为商埠;③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④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⑤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 万
两白银。

3马关条约:
(1)中国割让台湾及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2)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3)开放沙市、 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4)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4辛丑条约:
(1)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折合九亿八千多万两。(2) 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保护,中国人概不准居住。(3)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职,永不叙用。(5)改总理各国事物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6)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第4个回答  2008-11-20
这个问题历史书上就有
《中国近现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