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把钱拿走了涉及犯罪吗

如题所述

如果私自拿走合伙人的钱不还,达到法定数额,就构成犯罪。至于构成何罪名,需具体分析。1、首先,要看拿走店里的钱是否想归还。如果想归还,且数额较大,就构成挪用资金罪;
2、如果不想,则涉嫌侵占类犯罪。其次,如果登记的是合伙企业或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私自侵吞单位财产,数额达到2万元,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3、如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要看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不是在其名下,涉嫌职务侵占罪;是登记在其名下,将合伙按份共有的财产占为己有,就涉嫌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综上所述,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是犯罪,合伙企业的职工,包括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侵占合伙企业的财物构成财产的侵占罪;合伙企业职工,包括经营管理人员,挪用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挪用财产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