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到判决书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没收到判决书被强制执行了的解决办法是:
1、民事判决书没有合法送达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2、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说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已发生效力。对于已发生效力的法律判决、裁定,不能再提起上诉。
3、判决书没收到法院已经执行了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询问,发现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终止或变更执行措施。
4、一般只有在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并且经过十五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判决书生效后法院才会执行。
法院判决不执行的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瞒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9、继续执行。
总的来说,只要没有拿到判决书对方就不能对自己强制执行,如果自己没有办法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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