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规定如下: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备注: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方法/步骤
启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个人中心,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进入个人中心点击登陆,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输入你的个人所得税app账户密码,点击登陆,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登陆成功,点击首页的赡养老人功能块,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进入填报向导,注备身份资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按钮,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确认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输入你的赡养老人的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输入赡养义务人的相关信息以及分摊方式,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进入资料汇总,勾选你的代扣义务人,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