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你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主张对孩子的探视权。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综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