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因为一点小事就要跟我离婚,反倒说我对孩子没有责任心。太恶心了!

如题所述

感情破裂的可以协议到民政局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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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2
看来你们是到了婚姻的疲惫期了,你老公总是把离婚挂在嘴边,这是很不好的习惯,离婚两个字是最伤夫妻感情的词语。
第2个回答  2016-04-22
首先我说你,这就证明你老公是个比较认真而且爱家的人,不过人无完人夫妻主要在于沟通与包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4-22
你老公没必要为点小事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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