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报名时填的是待就业,但之后与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在国税大厅里上班,没有调档案。资料审核的时候我是去开待就业证明,还是开同意报考证明呢?同意报考证明我是找劳务派遣公司开,还是国税局开呢?
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报名时候所填写的信息开具相应的证明。按理来说,可以开待就业证明,也可以开同意报考证明,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与招考单位说明情况,建议考生打电话咨询招考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可知,2018国考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但是各部门资格复审材料要求或许不同,考生应以报考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