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女儿买的房子,父母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女儿还在读高中,其父母共同出资——家里存款15万付首付,父亲工资抵押贷款按揭了一套房子,买房时经过全家三口同意房产证办成女儿的名字,请问如果父母因故离婚,这套房子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这属于有效的赠与行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由于这是按揭房产,如果在银行贷尚未清偿之前父母因故离婚的话,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

因此,不仅不能分割,而且还有一个共同债务,即:银行贷款清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24
是不可以的
如果女儿没有满十八岁,那么这个房子归抚养孩子的一方管理,但一般这个时候两人在离婚时会规定,家长双方都同意才可以处分房产。
如果满了十八岁这房子就完全没父母的事了
但是父母可以拥有居住权,也就是住的权力,具体谁住,就得看实际情况了。
第2个回答  2013-01-16
只要房产本上署名是女儿的,就不是夫妻双方财产
第3个回答  2009-02-24
不是已经给了女儿了吗,这不能再要回去。

还是不是个大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