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审理案件完毕,说是择日宣判,这个择日宣判的期限有多久?

如题所述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诉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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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9
应当在审限内追问

审限是多长?

追答

一审审限 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简易程序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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