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怕赔偿 下发一个调令有用吗?

被公司因要拖欠工资开除 4个月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怕我们告劳动仲裁 不给开收入证明 逼我们补签合同 不签不给开证明 我们不签 又给出了一个调令 我想问这个调令有用吗?会影响劳动仲裁吗?

1,、工作出色,受到提拔,不愿去可以和组织商量。

2、工作糟糕,被调动去别处,不愿意调动,可申请离职。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地点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工作地点,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规定职工的“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因为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
如果你决意不去,公司如果要辞退你,是需要给予你赔偿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2-05
没用,劳动合同都没有,其他的什么材料都是画蛇添足,但凭不签劳动合同这一点就可以告死它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