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涉嫌盗窃一个手机但是警察找过我给我拍照,就走了没过两天我就离开。我去别的地方用身份证都没事。

坐火车,都没事,现在还会有事吗?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
(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4)他人的财物
(5)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刑法》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数额较为大”;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两万元以下的,为“数额巨大”。
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2
第一,你只是涉嫌,并未真正盗窃。第二,警察已按程序处理此事,并未釆取强制措施,并未限制人身自由。说明什么事都没有或者警方证据不足,你是自由的。第三,你后来的行动已经证明你没有什么问题,仍然是自由的。第四,你有一点担心,没事儿,警察按规定办事,我们公民按要求配合便是。
第2个回答  2019-02-22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