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K万元。既然有评估业务收入还申请资格?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当符合以下7个条件:(1)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还应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年;(2)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3)具有不少于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4)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5)按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者提取职业风险基金;(6)半数以上合伙人或者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7)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这个资格指的是对证券有关业务的评估资质,而第七条“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指的是非证券类型的业务,这里不矛盾。

所有资产评估机构都有 财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与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资质证书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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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08
评估业务收入
是指的资产评估资质,是各地财政局发的资质,证券评估资质是中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