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生要注意的东西事项

详细有道理即可 、 尽量字数多 好的追分

根据我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省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及认可我省专业考试成绩的省外院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此可见,参加省专业统考,是我省每一位音乐专业高考生的必经之路。 我区经济发达,每年的音乐艺术类的高考生也有很多,一直以来,因为我区没有专门的音乐类高考咨询及专业辅导机构,考生及家长的很多疑问,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因为不了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缺乏对专业省考的认识,他们的备考之路,比较茫然。 虽然,每年的音乐省考政策会有所变动,但主要的精神基本是一致的。下面,我想根据《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结合音乐教育的内在规律,谈谈有关音乐艺术类高考生备考之路中的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误区一:到了高三,再跟老师学专业 我遇到过很多高中生,他们在高二、甚至高一时,就已经确定自己将来要报考音乐艺术类院校,然而当我建议他们应该马上跟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学习时,他们却说:“还早,等高三了再学。” 这很荒唐,但这个现象确实比较普遍。根本的原因,在于家长和学生不了解音乐专业课程学习的独特性和内在规律。省统考中的钢琴(器乐)、声乐、视唱听音三个项目,都是技能性课程。技能的掌握不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老师授课与学生专业实践交替结合的过程,这是音乐教育应该遵循的规律。所以,专业课程的学习是不能“恶补”的,一般每周最多只能安排1-2次专业课,其他时间都要留给学生自己进行专业练习。只有学生掌握了前面的内容,老师才可以进行后续内容的教学。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是越早越好。 误区二:一个专业老师包教所有专业课程 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个专业老师,一个多小时内,教学生学习所有的专业课程,半小时钢琴,半小时声乐,再留点时间学学视唱听音。这种既节约课费又节约时间的方式,一度受到考生的欢迎。 专业教师的水平和专业学习的方式,直接决定考生专业学习的好坏。专业水平越高的老师,专业划分越细,一般主教专业只有一个,这就好像在高等音乐院校中,几乎没有又教钢琴又教声乐的老师。 高考生如果要在省专业统考中取得好成绩,应该接受与高等音乐院校相似的专业教学。因此,他们所需要的专业教师,不是一个什么都会教的专业老师,而必须是专业的钢琴(器乐)老师、专业的声乐老师、和专业的视唱听音老师。这一点很重要,希望考生不要为了省钱,而误了自己的前途。 普通高中音乐教育是一种普及性教育,要求每一位音乐老师,什么都要教,什么都能教。但是,对于高考生的训练却是一项专业程度要求很高的任务。现实之中,有些学校领导,同样要求他们承担起包教高考生专业的任务。在此,希望学校领导能给音乐老师们松松绑,让他们能够按着自己的主修专业,去承担高考生某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现实之中,确实也有一些惟利是图的专业教师,为了多招收学生多赚钱,承揽着包教任务。有一老师在学校不愿意教学生专业,甚至以保护学校教学设施为由把钢琴锁起来,自己却要求学生私下跟她学习专业,结果呢?高考一个没考上。对于这样的老师,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仔细分辨。 误区三:为提高文化课成绩而挤占专业课练习时间 让我们先看看07年省招考院文件中的有关精神:“……综合分具体折算方法为:音乐学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表演类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7.5×60%。” 因为音乐专业高考生的综合分是这样计算的,其中,文化分最多占50%。所以,音乐高考生应该努力学习文化课程、保证文化课学习时间,但不能因为文化课的学习,减缩甚至占用专业课程的练习时间,这是得不偿失的。一般而言,文化课再忙,都需要保证每天三小时以上的专业练习时间。 支持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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