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公安分局户口死亡怎么注销去那里办

如题所述

嵩山路公安分局户籍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办理程序:
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手续比较简单,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上述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办理时间:

公民在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应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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