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法制,新闻等节目,写学习法律知识的体会

在寒假期间观看一些法制,新闻等节目,写学习法律知识的体会,急求!!!各位大侠帮帮忙
就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节目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7-09/12/content_6709968.htm
这是12台的官网上的一段话,这个节目的名字叫《网梦醒来》。我是从一半开始看的,虽然没看全,给我震撼和感受却很深。

上次也写了一篇《也谈对网游和网瘾的理解和对祖国未来的担忧》的文章,却没有引起网友们的重视,大部分的网友认为不就是玩个游戏吗,以后那些孩子自然会明白的。但结果真的是这样的吗?这是节目里采访山东临沂网络成瘾戒治中心主任杨永信说的一段话:“几乎每一个孩子上网成瘾,都与他们先天性格的缺陷有关系,你比如说他们自控力差,自私狭隘,自我中心,孤独自闭,对压力、对挫折抵抗能力差等等。”有这些性格缺陷的孩子以后能明白吗,他们能在没有其他人的帮助下自己戒除网瘾吗?我想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些网友认为这个问题不严重的另一个原因是没有看到这些网瘾孩子在家庭中引起的悲剧性结果:有的和家人反目成仇,有的离家出走,有的因为不让上网自寻短见等等等等,如果大家想看具体情况的话可以点击上面的链接去看那个节目。大家想想这些悲剧性结果不加重视的话会成什么样子呢?您如果看到过这些例子后,你还会觉得网瘾少年越来越多后果不严重吗?上次我那篇文章谈到了我对中国未来的担忧,大家说我说的有些假大空,有点危言耸听,那是您对网瘾体会的还不够深。说实话我以前也沉迷网络游戏,后来几乎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还好在我自身的努力下终于克服了网瘾,想明白了网络游戏成瘾所带来的危害,想明白了世界上还有其他事情值得去关注,值得去努力。而我初中的同学也有因为网瘾失去生命的,这带来的打击和震惊是一般人无法理解的。现在最让人忧虑的是大部分人对网瘾的关注过于狭小,只集中于某个人,某件事,可要把这些人和事扩大到全中国,我想大家就会和我一样的担忧,一样担忧这个国家的未来。所以我在这里发起倡议:拉一把,帮一帮您身边的沉迷网络的青少年吧,去告诉他们什么是真正重要的事,告诉他们祖国需要他们,需要他们健康聪明的个体而不是一个个网络病夫。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请大家记住这句话,国家民族的命运掌握在这些少年的手里,我不是危言耸听。
最后送给那些网瘾少年一首歌:
“在网游的茫茫雾海中,
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你没有了生命的航标。
亲爱的朋友啊,
从网梦中醒来吧,
让我们用新的生命,
乘着爱的翅膀起飞……”
这首歌的名字叫《网梦醒来》
我现在对网络游戏的理解就像是新时期的鸦片,这一点也不夸大。到国外去看看,哪里有那么多的青少年在玩网络游戏,只有中国;哪里一年产生的新的网络游戏数不胜数,只有中国。大家想到过这里的原因吗?当然游戏代理商和制作商惟利是图占首位,可大家想过没有,为什么在鸦片输入中国后,会毒害那么多的中国人,会使中国的战力下降。网游也是如此,这个本来不是恶魔的天使到了中国就变成了一个披着天使外表的恶魔,毒害着中国年轻的一代,难道这也要使未来中国的战力再次下降?鸦片在国外没有泛滥成灾,在中国却变成了高级的奢侈品;网游在国外根本没引起广泛的响应,在中国却成了年轻人竞相追逐的宝贝。这里隐藏着深刻的危机,若再不引起国人的重视,那必将使第二次“鸦片”战争变为现实。所以希望政府能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把关,强力控制,争取能将这种趋势扼杀在摇篮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25
”海南第一奇案”黄汉民侵财案悬而未决 法官辞职

法律之星-法制时事 2006年04月14日 14时42分

北京青年报消息:被称为海南第一奇案的诉黄汉民侵占他人财产案件曾经引起全国媒体关注。此案最早见诸媒体是2003年11月,事过几年,此案依旧悬而未决。近日,该案二审阶段审判长李传山,因受海南省高院领导压力,被迫辞职。

据了解,黄汉民是深圳市居民,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到海南兴办房地产企业。2000年10月,黄汉民向公安机关举报蔡宝银、唐开兴夫妇等人非法侵占其公司财产,致使蔡宝银等被刑事拘留。 之后,黄汉民通过工商部门将蔡宝银的家族企业——海南新大洋公司和海洋资源集团公司的法人变更到自己名下,公司资产高达1亿多元。失去企业及其财产的蔡宝银、唐开兴夫妇被迫离开海南。

2002年末,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丰凯因收受贿赂被逮捕,蔡宝银、唐开兴的申诉受到重视。海口市公安局开始对蔡宝银巨额资产被侵占案展开调查,并依法撤销了原来由丰凯主办的错案,以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进行立案侦查。随后,黄汉民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04年10月,海口市人民法院对黄汉民犯罪事实作出一审判决。2005年8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汉民犯有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有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然而,2005年9月,海南省高院以公函的形式,发函给海口市工商局,要求暂缓办理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变更工商登记手续。2005年10月,海南省高院作出对此案的再审决定。此后,受害人蔡宝银、唐开兴夫妇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认为海南省高院再审决定不符和相关法律的再审条件。由此,该案被调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目前,该案正等待最高院审查结果,但并不影响已生效的二审判决的效力。
第2个回答  2009-02-22
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