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河子没有本地户口能上重点高中吗

如题所述

一、在石河子没有本地户口能上重点高中。前提条件是在石河子有完整初中学籍。

二、《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规定:

(一)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就学的要求:

1、连续三年在师市就读,具有八师石河子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2、户籍及房产均在市区的团场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持本人户口本、房产证、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籍证明到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3、非本地初中毕业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均在八师石河子的,持全家户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初中应届就读证明(加盖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审核认定的公章)及综合素质评定表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教育局中招办报名;或在当地参加中考,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录取通知书、全家户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初中应届就读证明(加盖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审核认定的公章)和综合素质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到中招办报名(7月10日前)。

(二)填报志愿要求:
1.坚持考生自主报考的原则。考生本人在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公布后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填报志愿,并经家长及本人签字认可,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均可兼报(招生学校和计划见附件)。报考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改动和补报。

2.各学校应积极引导、组织学生报考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石河子师范学校、石河子卫生学校、石河子电视大学中专部、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石河子中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石河子文化艺术学校,每名考生可填报三所中职学校,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在高中招生结束后到报考学校核报。

3.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两个批次共6个志愿。

4.报考内高班未被录取的学生,将参照师市普通高中录取比例,录入示范性高中(石河子第二中学)和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在自治区内高班录取结果公示后进行。民考汉(第六中学)考生,普通高中报考志愿为第二中学、高级中学。

第一批次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中第一志愿为计划内录取志愿,第二志愿为计划外录取志愿,计划内和计划外志愿可以报考相同或不同的学校,也可以空缺,空缺的进入第二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为三所不同学校计划内录取志愿,且第一志愿不能空缺,第四志愿为计划外录取志愿。

所有考生第一批次计划内录取志愿只能填报一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团场考生第二批次录取志愿可填报高级中学的实验班,但不得在第一批次计划外录取志愿中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

5.师市在第二中学继续开办“宏志班”,面向师市招收品学兼优但因家庭贫困,完成高中学业有困难的初中毕业生。各中学遵照师市宏志生推荐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报师市有关部门审核选定。报考“宏志班”的学生不能申请保送生,可兼报其它普通高中。凡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每年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

(三)录取原则、依据与办法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根据考生学业等级、道德品质和报考志愿,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普通高中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可组织补录。

2.普通高中坚持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体育成绩、艺术成绩、考查科目成绩、成长记录和其他活动记录材料,以及报考志愿为录取依据。

考生体育考试成绩等级为D者(因病、身体残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者除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基础性发展目标”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两个维度为不合格等级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未达到B级的考生,示范性高中计划内不予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情况和录取顺序,分别依次确定考生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计划内、计划外录取标准。

4.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时,第一志愿计划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未录满的学校,从第二志愿达到录取标准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