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如题所述

烟台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对象:烟台市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及其他人员;
2、缴费基数: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300%之间。烟台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9年为 41,798元,因此缴费基数为25,079元至125,394元;
3、缴费比例: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缴费比例为4%。自2021年1月1日起,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所调整,个人缴费比例为5%,单位缴费比例为3%;
4、缴费期限: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周期为一年。
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企业缴费负担: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降幅为4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可以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和就业创新;
2、增加个人缴费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8%调整为1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由4%调整为5%,单位缴费比例由4%降至3%。此次调整可以增加个人的缴费负担,提高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3、缴费基数上限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此次调整可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缴费基数上限,增加养老保险的保障力度。
综上所述,以上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执行标准会因地区、时间和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缴费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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