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是否当庭释放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判缓刑是可以当庭释放的。
但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可能还需要回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缓刑并不是当庭释放。缓刑顾名思义,暂缓执行刑法,也就意味着缓刑并不是不执行刑法,只是延缓执行而已。虽说犯罪人被判执行缓刑,意味着其不用坐牢(传统以为上的进监狱),但并不意味着犯罪人在判决之后可以为所欲为,缓刑期间就是对犯罪人的考验期,如果犯罪人在缓刑期间没有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在缓刑期满以后,犯罪人就不会再被追究任何的刑事责任,但是相反,如果其又违反法律法规,那么依照我国的刑法规定,在缓刑期满之后犯罪人将被判监内执行。
缓刑的适用条件和对象如下:
1、适用对象: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所有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时符合所有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3)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适用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在我国当事人判缓刑可以当庭释放,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犯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法律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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