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一、报销条件

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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