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有以下:
1、申报。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口头申报、书面申报。按照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曰内,超过14日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日征收进口货物CIF或CIP价格的0.5‰的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关将货物提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在报关时,报关人除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必须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如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货物许可证。必要时,还应向海关交验订货合同、产地购运证明及其他文件。海关收到以上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以检查所申报的进口货物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查验。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海关查验时,报关人应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3、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关的税款缴纳证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IF价格为完税价格。CIF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人;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综上所述,有很多的货物可能都会销售到国外去,也会从国外引进来很多优秀的产品,一般来说进出口的货物都是需要报关的,报关是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审批的。
【法律依据】:
《海关法》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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