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暂扣营业执照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审查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经营条件的企业;二、伪造证件骗取执照的企业;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企业;四、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情节严重的企业;五、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企业;六、拒绝监督检查,在接受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由原发照机关作出决定,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十七条 经营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二)屡查屡犯的;(三)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四)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五)经营者拒不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六)应予从重处罚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