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借钱,需要还吗?

如题所述

这种关系之间的借钱,一般都还不会打借条,所以更难处理。不过,有借无还也得分情况,各用一种情况来说明。

一种是真的自己困难,数额相对于自己来说也能接受,不还也就不还吧。

我爷爷的妹妹,一生坎坷。年轻时,发现自己不能生育。于是,就领养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但是夫妻俩不善于教育孩子,品行比较差。

大概在2005年前后,有一次过年去我家,她儿子还把我爸爸的手机偷走了。

后来,在她50岁左右时,不幸得了偏瘫,坐在轮椅上,行动不便。同时,她老公也在上班时因为什么东西爆炸,喷射的东西溅到了脸上和眼睛里。

本身那个年代,小城市的农村里,人们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工作也不稳定,更不没有退休工资一说。

然后,她的丈夫后来也慢慢地不能上班,专心在家里照顾她。这时女儿和儿子也成年了,到了支撑起这个家庭的时候。

然而,女儿的生活也是过得一团糟。结婚后丈夫也出事不幸去世了,后来也改嫁。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塌糊涂,看着这样的父母,心中只有厌倦。没办法,这就是任性。

儿子一事无成,过年连替他爸妈去我家走亲戚都办不成。更甚的是,儿子后来知道他不是亲生的,就嚷嚷着要找亲生父母,整天也不着家。

没办法,他俩只能相依为命,靠着低保过日子。但是祸不单行,心灵的打击,病痛的折磨让爷爷的妹妹的身体不断出现新问题,需要动手术。

然而这样的家庭,连手术费都需要凑。作为侄子的我爸爸,只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借他们几千块钱。

手术过后,她还在慢慢地养身体,只能靠着她的丈夫。这是找亲生父母的儿子回来了,原因是亲生父母的家庭条件还比不上这里。

儿子也到了而立之年,该娶妻生子了,自己也没有什么存款,还有一对身体不太好的父母需要照顾。

所以,这几千块钱,我们也不奢望他们可以还,也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想法,毕竟日子都这么难过了,她的丈夫过年还是会骑着自行车,买着东西去看我爷爷。

另一种是借完钱后,自己生活过得去,但是从来不想着还钱,觉得大家都是兄弟姐妹,谈钱伤感情,或者晚一些还也没有关系。殊不知,亲兄弟明算账。

这就要说到我爸爸的兄弟姐妹俩了。大约在10年前,大家的日子刚刚好过一点,作为一个有老人的大家庭,一辆车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为了出行方便,我爸就花钱买了一辆车。然后我的姑姑,向来花钱大手大脚的姑姑,也想买车,因为钱不够,就找我爸爸借钱。

我爸当时也是买完车不久,还要负担一大家子人的生活和我上学的费用。但还是咬咬牙借了两万块钱。

结果10年过去了,到现在也没还钱。现在,姑姑家一家四口都在挣钱,也不想着还钱。

我很不理解,车这种算是身外之物,也不是特别的必需品,为什么要在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时借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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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24
亲戚朋友借钱必须要还。
这个世上除了对未成年子女,付出是义务;成年人之间都是礼尚往来有借有还;给他的是给他的,借他的是借他的,桥归桥,路归路,这一点最好在借之前就要讲清楚。
中国社会很多巨婴,往往都是借了亲戚的钱就耍泼赖皮不还,绝对不能惯着这样的巨婴,这也是推动社会文明的前进。
第2个回答  2022-12-09
需要还,无论哪个个体之间借款都是需要还的,如果有利息需要在借款额的基础上加上利息,如果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甚至民事诉讼解决,同时借钱不还约定了违约金的也需要借款方向被借款方支付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22-12-09
自己亲兄弟姐妹们借钱也是需要偿还的,借款属于债务关系,有借就要有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扩展资料:《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4个回答  2022-12-09
自己亲兄弟姐妹们借钱也是需要偿还的,借款属于债务关系,有借就要有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