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房子能贷款吗

如题所述

法院拍卖的房子能贷款。法拍房贷款流程如下:
1、贷款资格预审,拍前借款人贷款资格确认,然后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自查详细版,根据专业意见完善需要提交给银行的预审材料。通过上述材料确认贷款成数,贷款资格;
2、贷款担保函,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取得法律文书,银行在落实抵押前发放按揭贷款,需凭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担保放款。所以,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需要前往合作的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并支付担保费用,银行需要收到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才能放款;
3、银行面签复审,竞拍成功后到银行面签复审,核实上述借款人资料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产调表、竞拍保证金转账凭证,竞拍成交确认书,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准入的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上述材料都审核通过就确认获得贷款资格和相应的额度了;
4、银行放款审批,拍卖成交后,在规定期限内将首付款缴纳至法院指定收款账户。在已经办好担保手续,拿到担保函的前提下,银行进行尾款放款,将贷款金额直接打给法院账户;
5、协调解封解压过户事宜,解封房产,在法院办理解封手续。银行的尾款支付到法院的账户内,保存好相关的凭条原件,与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员沟通,并办理手续。确保拿到四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书、税务协执书。去房管局、档案局、不动产管理局等部门,解押房产。缴纳各种税费后,根据拍卖成功文件、法院解封文件、税费缴纳凭证,完成过户手续,正式拿到房产证后收房;
6、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银行在领取他项权证完成归档手续后,购房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借款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第三方担保责任解除,开始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帐户。
第二十五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