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流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问题一:单位分流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单位,企业人员在原岗位剥离出去一部分,从新安排工作或下岗,转岗等的用语。

问题二:什么是“人员分流”? “人员分流”与下岗不是一回事。
机关人浮于事、机构臃肿造成的浪费是巨大的。有的单位本来两个人就能干的事三个人干,甚至五个人干,经常是“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因此,建设节鼎型机关,必须盘活人才资源,让每个机关干部尽其力、尽其才,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创造出最大的价值。
分流机关闲置人员,让机关干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不仅有利于机关精兵简政,改善机关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为单位节约了人才、节省了开支,更为社会创造了社会价值。因此,人员分流不仅解决了人力资源浪费问题,而且本身也是一种节约。
当然,人员不可盲目地分流。在人员分流过程中,要本着“无情分流、有情操作”的原则,认真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分流人员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维护大局,支持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化;要不断拓宽渠道,努力使分流人员各得其所,人尽其才;各企事业单位应按政策标准积极接纳分流人员,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创造条件。
另外,人员分流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规定的编制员额、职数及比例配备人员,坚决执行政策标准,不准搞“特殊政策”,切实把人员定岗分流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结合起来,平稳地分流人员,真正达到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如下面方案: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方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意见》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人员分流工作的指导思想:精兵简政,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干部队伍;调整和优化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队伍结构。
第三条 人员分流工作要以统一部署、部门负责、有序进行、积极稳妥为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开发区保税区工委(以下简称工委)、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人员分流工作,要实行第一把手负责制。人员分流工作必须在做好三定的基础上,一次性地明确被分流人员及其分流去向。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认真落实分流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使分流人员都能得到合理安置。
第四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适应对象
一、适用范围
管委会隶属的行政单位。
二、适用对象
行政单位在三定工作中及其完成后产生的富余人员。
第二章 人员分流途径及其相关政策待遇
第五条 行政单位人员分流的主要途径是:内部退休、辞职、辞退、成建制转移、离职培训和充实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 内部退休
一、内部退休是指现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一定条件,经组织部门批准后退职退岗,不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同时享受内部退休待遇。
二、内部退休条件
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内部退休:
1、男职工年满五十七周岁以上的和女职工年满五十二周岁以上的;
2、经鉴定,确实已丧失工作能力的,不能再继续工作的。
三、男职工年满五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或工龄满三十年的具有行政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人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经审批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暂缓内部退休
下列人员由所在单位报退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先暂缓内部退休,待暂缓原因终止后按本方案执行。
1、被纪......>>

问题三:我们工作了5年家都在本地结果单位分流了我们想要个说法 不能越级 *** 的,具体原因为什么没有上班(机构改革、买断、停薪留职、分流等等)建议你一步一步来,先到原工作单位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去县 *** 局等等相关工作部门,也可通过县领导大接访等活动直接去向他们反映情况,但是理由要充分、相关材料要准备好。我想当地 *** 应该给你个说法的,要么回原单位工作,要么把单位拖欠的保险给缴纳完,

问题四:下岗分流什么意思 下岗就是失业,分流就是还有希望安排就业,下岗分流就是从原单位出来可能会安排在别的单位继续工作,但待遇会改变,总之,不是好事。

问题五:用人单位单方分流职工违反劳动法吗 违反了劳动法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题六:分流是裁员的一种么 分流和裁员不同,分流是分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例如从甲单位分到乙单位继续工作,或从甲岗位分到乙岗位继续工作。裁员是不继续在公司工作,也就是被辞退。

问题七:劳动法中关于职工分流到新单位工资 1、劳动法里关于合同工年薪假具体规定如下:
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问题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流还可以吗? 这样肯定不对,若非你自己的原因导致10年未上班,你有权要求上班的

问题九:行政单位分流部分人员,单位大部分都是不占编或是超编人员,占编人员会不会被分流出去 一般不会。不过得看你关系怎么样,如果关系好的话,就算是超编人员也不会被分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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