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的育儿假是强制执行吗

如题所述

10天的育儿假是强制执行。同婚假产假等假期一样,是员工应享受的假期。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5到15天不等的育儿假,重庆、安徽两地已经将子女年龄放宽至6周岁。还有地区进一步明确,假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视同出勤。如单位拒不执行,建议当事人向单位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果育儿假没有休满,不存在经济补偿。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方可享受育儿假,超生、未婚先育或者具备其他违反规定生育子女行为的,是不能享受育儿假的。
育儿假相关政策由卫生健康部门制定,但很大程度上要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去保障落实,而目前后者未出台具体的执行标准。
法律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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