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本科生补贴几月份发

如题所述

正常发放时间为当年度的12月份。综合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人才的银行帐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南通大市范围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有关条件的才可以申报综合补贴。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南通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一、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的标准:
1、必须是通过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后,进入到独立设置的院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的全日制大学并获得应届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毕业生家庭生活困难;
3、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年底还没有完成就业。
二、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申请方式:
1、现场办理,高校毕业生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季候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然后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就业补助申请,工作人员核定资料后会核定补贴金发放的数额;
2、线上办理,申请人可在微信中搜索当地的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然后在里面找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查询,点击进入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资料,以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提交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就可以了。补贴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每人每年2000元。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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