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分政策

如题所述

教育部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以下五类情况,则符合加分投档条件: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但该项加分不超过10分。

注意: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而且不能超过20分,而教育部也有重申,要求精准确定加分资格,合理降低加分分值。

而除了教育部公开的全国统考工作通知中提到的加分政策外,各省也有具体发布加分改革方案,而所有省份都未曾加入近视相关的加分项,以个别省市为例:

1、江苏: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福建: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2022年起加分值为5分。

5)少数民族考生:2022年加5分,对象调整为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

3、广东:

1)台湾省青年(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台胞子女考生(籍贯为台湾的广东省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

5)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6)烈士子女(指其他烈士子女)。

从举例的上述三个省份中不难看出,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省份有近视相关的加分政策。不止如此,在大多数省份都开始逐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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