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撞了骑电动车的人不会是主要责任人,如果伤重死亡会负什么责任?会坐牢吗

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主要责任致一人重伤,具有严重情节(毒驾、无驾驶资格、驾驶问题车辆、超载、逃逸),或者负主要责任致一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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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9

如果不是主责,不成立交通肇事罪,不会坐牢也就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第2个回答  2021-04-29
你好,这种情况如果是普通事故,需要划分双方责任的,也可能是他的主要责任,只要没有酒驾逃逸一类的情节,多半不需要坐牢哦追问

受伤人很重的,四天了还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很担心他挺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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