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问题

成本法只有收到股利才算作是投资收益吗?那收到分配的利润呢?
权益法发放现金股利只冲减成本,不对投资收益造成影响吗?
权益法中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不是股利)也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吗?
还有一道题目: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用货币资金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25%,实际支付价款500万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同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A公司与2007年1月1日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505)万元
不是都说权益法核算下如果支付的金额小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就应该调整他的初始成本吗?为什么不是550,而是505???

1、成本法下,收到股利和收到分配的利润是一回事,都属于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如果该利润分配的是归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利润,则成本法下,收到时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冲减。否则,作为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由于被投资单位利润增加时,已按所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比例确认了收益,这一块收益包括了日后发放的现金股利部分。确认收益时,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日后发放股利时,只是将原先已确认的投资收益通过现金的方式返还而已,相当于将长期股权投资的一部分收回了,所以,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宣告分配利润(或者股利)时,确认应收股利,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收回股利时,增加现金,减少债权。

这里与2是一样的。只不过考试时,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现金股利宣告分配,则发放现金股利时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如果说明有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程序,则宣告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按权益法已确认的所占有被投资单位投资后实现利润比例部分)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发放的股利超过上述按权益法已确认的占有被投资单位投资后实现利润比例部分)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4、例题答案我认为错了。按照新准则,该项投资应用权益法核算。
2200*25%=550万元,A公司初始投资支付对价为:500+5=505万元,所占权益份额高于初始投资成本,高出部分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 5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 0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4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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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19
成本法下如果被投资单位只是增资配股,而不是分配现金股利,投资单位需要做帐户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