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婚姻收法律保护的。
但并没有什么军婚法条规的,只是婚姻法和刑法中有涉及到军人婚姻问题。
因为军人常年在外,家庭的问题是较为重要的,为了稳定军队的军心,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军人婚姻做出相应的保护是应该的。目前军人流动性很大,各个地方出现问题都需要军人前去支援,对军人婚姻的保护也体现了军人配偶牺牲个人利益去支援社会的重大利益。对军人婚姻进行法律保护也是应该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按照第三十九条与第四十六条执行: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这问题有点奇怪呢,我觉得是每个人的婚姻其实都受保护的。
中国为什么有婚姻法,人家在恋爱时期为什么非得要领证结婚呢,还不是因为婚姻是保证,是受法律保护的吗。所以说每个人的合法婚姻都是受法律和道德保护的。
军人当然因为职业更加的特殊,所以国家对于军人的婚姻更加的保护,因为军人的职责就是保家卫国,当然国际会给予更多的照顾。比如军人的妻子出轨,或者外人骚扰军人的妻子,那么相对于普通家庭,受到的法律制裁更严重一些。
那么退伍军人与军人有什么区别呢,退伍,顾名思义就是已经不是军人的身份,当你退伍的那一时刻,你就是社会上的自然人,或者是公务员,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又或者是个体户等等,总之那时候你就不在是军人,不再有这个头衔,所以有很多人在退伍的那一时刻是非常留恋和不舍的。但是没办法,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总有一天是面临退伍,告老还乡的。记住当初这个身份,记住当初的辉煌时刻,走到社会上,依然保留军人的作风,在社会更宽广的土地上发光发亮。
中国的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婚姻的,婚姻法有那么多的条例。只要是合法的婚姻,无论你是军人或者是退伍军人或者就是一个农民工也好,国家都会保护你们的。现在都是法制国家,一切违反法律的事情都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