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主体:
1、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
2、对于外国申请人,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国民,或在欧盟成员国或巴黎公约成员国有住所的自然人或有真实营业场所的法人,或所属国与欧盟有互惠协定的该国国民,均可申请注册商标。
欧盟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企业为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个人为身份证);
2、申请人英文名称及地址;
3、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每个类别可以选择20个具体商品项目);
4、商标图样(或标准字体英文)。
欧盟商标审查流程: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与中国商标审查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欧盟知识产权局不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包括是否具有显著性)进行审查,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如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该欧盟商标将取得注册。
注册所需时间:4-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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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检索
由于欧盟商标注册涵盖的国家众多,导致潜在的商标异议人大量存在。因此,极力推荐申请人在提出欧洲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是否有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太相似的商标已被第三者注册,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申请欧盟商标所需材料
1、申请主体信息: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商标图样:共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3、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4、列出所需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名称;
5、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注册欧盟商标流程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并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 3 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并公告: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8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4、若驳回转单一国家申请: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5、若驳回不服申请复审: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