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了,然后没过户,车把人撞死了,要负法律责任吗

如题所述

如车辆已经以买卖方式实际交付受让方使用,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提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这辆车这一方责任的,有实际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一、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30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买卖等方式实际交付车辆,没有过户,此期间车辆发生事故,由车辆实际受让方承担责任。
所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的买卖合同,车辆实际交付之后发生事故,和原车主无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