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男方打骨折了半年了,报案有意义吗

女方被男方打骨折了半年了,报案有意义吗

  女方被男方打骨折了半年了,报案是否有意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构成轻微伤,已经过了期限,再报案已经没有意义;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男方涉嫌故意伤害罪,五年甚至十五年内都可以报案。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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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9
女方被男方打骨折了半年了,如果有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则还可以报警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09
有意义,你可以跟警察说他一直威胁甚至恐吓你,所以导致你一直不敢报案,至于证据就是去做法医鉴定,安我说的做,肯定能制他,让他受到法律因有的制裁。
第3个回答  2016-08-09
还有证据吗?
第4个回答  2016-08-09
当然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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