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方不同意离婚,跑到女方家里耍流氓,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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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4
分居够了一定时间就可以离婚了,或者上法院起诉追问

耍赖,待在我家不走,还跟我动手。可惜没拍到证据~

追答

其实你可以直接起诉他,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就准予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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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14

    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单方面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追问

那我有什么好方式证明他对我的家庭暴力这方面呢?刚才在我家动手,现在耐在家里不走,怎么办好

第3个回答  2016-07-14
果断走法律途径解决追问

耍赖,待在我家不走,还跟我动手。可惜没拍到证据~

第4个回答  2016-07-14
到法院去告 他追问

耍赖,待在我家不走,还跟我动手。可惜没拍到证据~

追答

这不是明显的流氓吗?要不就报警啊!

追问

报警这种情况,还没离婚,人家能管嘛?

追答

那你不是说他对你动手了吗?那你身上有伤吧?

追问

就是两耳光,也不重,没伤

追答

能告诉我你因为什么要离婚啊?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们真的就没感情了吗?

追问

没了~因为他是人渣

追答

现在说他是人渣那你当初干嘛要嫁给他呀?

第5个回答  2016-07-14
上法庭告他追问

耍赖,待在我家不走,还跟我动手。可惜没拍到证据~

追答

你出去上外地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