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容仪表要求:穿着整齐,服务规范,仪表端庄;文明用语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服务态度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
1、仪容仪表要求:穿着整齐,服务规范,仪表端庄,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窗口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着装要整洁(按规定着装)。
2、文明用语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使用“您好,隐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请讲”,“我能转达吗?”,“请稍等”,“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挂上电话。
3、服务态度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实行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热心、诚心、耐心”,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热情招呼;合理化建议要诚心接受,不能冷落、争辩;接受咨询或意见要冷静倾听,耐心细致解释
一、岗前准备规范
要求:遵守工作时间提前检查准备
(一)严格考勤制度,按照规定时问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二)加强岗前业务学习交流,每天对外办公前安排适量的内部交流学习时间。
(三)提前整理准备好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纸笔等各类办公用品。
(四)检查电脑、打印机等工作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纳税人办税需要的设施及用品是否补充完备。
(五)调整好个人情绪,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进入岗位工作。
(六)上岗工作期间应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以避免影响工作环境。
二、接待规范
(一)接待纳税人时应文明有礼,不得态度生硬、冷淡、烦躁。做到语言文明、态度谦和,表达清晰、准确、完整。
(二)与纳税人交谈时,提倡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文明、态度谦和、表达清晰。
(三)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倾听,解答准确,不怠慢纳税人,不与纳税人争执;对自己不熟悉的疑难问题按首问责任制要求,负责为纳税人做出正确的指引。
(四)因办公设备或业务系统出现故障等情况影响业务办理时,应做好解释说明。
(五)工作电话铃响后应尽快接听;在接听过程中,应专心聆听,重要内容要确认;通话结束后,必频等纳税人先挂断电话,不可强行挂断。
(六)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业务的,应先向纳税人致歉,请其稍侯,并尽量避免让其长时间等待。
(七)如服务窗口需要临时关闭,应通过暂停服务标识进行说明。
三、服务用语规范
要求:文明友善亲切热诚清晰准确
(一)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在提供办税服务时一般情况下应讲普通话,如遇纳税人习惯用本地方言交谈时,可尊重纳税人的习惯,以方言对话。
(三)言语表达清晰,内容准确规范,语气柔和中肯。
(四)规范用语范例:
1、电话规范用语范例
接电话时说:“您好!这里是张家港国税第一分局,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
来电找人时说:“好的,请稍等,我叫××来听电话。”
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说:“…同志有事暂时不在,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转达吗?”或者“请您待会儿再来电话好吗?”
向外拨打电话时说:“您好!我是张家港国税第一分局,请麻烦找一下xxx(职务),谢谢。”
通话结束时说:“再见!”
2、办税规范用语范例
纳税人上门办税时要主动问候:“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纳税人询问时回答:“请您到xxx窗口办理。”
受理办税资料时应说:“请您提供身份证、…申请表…等资料,谢谢!”或者“您要办理…业务的资料已收齐,按照…规定,我们会在…天给您答复,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通知。谢谢!”
纳税人填错报表时应说:“很抱歉,您的报表填错了,应该……麻烦你重新填一下。”
纳税人办税资料不齐时应说:“很抱歉,您的资料不齐,请复核一下,还需补充这些资料…一请您补齐资料再来。谢谢!”
电脑故障或工作繁忙时应说:“很抱歉,电脑出现故障,现正在检修,请稍等。”或者“很抱歉,电脑故障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检修,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我们处理好后会尽快通知您。”
纳税人有疑问时应说:“也许刚才我说的不够清楚,请您听我再解释一下。”
纳税人情绪较激动发生争议分歧时应说:“请别着急,慢慢讲。让我们一起想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如果我们有哪里做得不好的,请多多谅解。谢谢您的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我们会尽快答复您,好吗?”
四、着装仪表规范
要求:统一穿着制服整洁大方热诚税容风纪端正
(一)工作时问穿着税务制服或统一的工作制服,制服不能与便服一起混穿,要扣好全部衣扣,不披衣,不敞怀,不挽袖,不倦裤腿并且保持制服的整洁。
(二)税务制服要配套穿着,不准制服、便服混穿,不准不同季节的制服混穿,不得佩戴、系挂与身份无关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肩章、胸章、领花、领带等要佩戴整齐端正。
(三)如需佩戴制服帽,则按照规定套系正确佩戴,不得混季节佩戴制服帽,不得歪戴帽。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穿着制
服时应搭配深色皮鞋,男性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性鞋跟一般不高于4厘米,保持鞋面清洁。
(五)仪表要求
1、头发应干净整齐,发型大方得体。不得留怪异发型或染彩发。男同志不得蓄长发、长须、剃光头。女同志长发应用黑色皮筋或发夹扎起或盘起,不得披头散发。
2、女同志可以适度化淡妆,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和做花色指甲,不得戴耳环、手镯手链、脚链等首饰,不得佩带与制服不符的各种夸张的饰物。不得在岗位上补妆。
3、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得带有色眼镜。
4、工作人员如有怀孕、受伤等特殊情况,经办税服厅负责人同意后可以穿着便服上岗,应做到庄重得体。
(六)行为举止文明
行走稳健,坐立端正。在办税大厅内行走时应文明札让不奔跑喧哗;在前台就座工作时要保持良好端坐姿势,不得有趴伏桌面、翘二郎腿或伸靠椅背等懒散不雅动作。
言谈大方,热诚友善。与纳税人交谈时,视线应关注对方,亲切微笑,态度诚恳热情,言语表述清晰。
举止文明。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应上身微向前倾,双手接递资料等物品,并将其正面向着纳税人。
五、廉政自律规范
要求: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廉洁为税
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政规章制度
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索取、收受纳税人的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卷等。
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旅游、娱乐、参观、外出考察等活动。
禁止无故拖延办理税务事项,刁难、辱骂纳税人以及对纳税人敲诈勒索。
禁止穿着税务制服到饭店食肆和商场(店)等公众场所进行消费。
禁止从事任何有偿税务咨询和顾问服务或者以任何借口指定中介机构为纳税企业进行有偿服务。
禁止对外泄露企业及纳税人纳税申报等资料信息,严格履行为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的义务。
禁止参与一切税收违法活动和为纳税人偷逃税款通风报信、隐瞒实情、出谋划策、出具伪证以及开脱责任。
扩展资料
(一)服务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不擅离职守,除办理业务确实需要交流外,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
3、不怠慢、训斥纳税人,不与纳税人争辩。
4、不嘻笑打闹、大声喧哗。
5、确保办税服务厅内的清洁卫生,不乱丢废纸,不乱弃杂物,无水迹,不随地吐痰,不在办税服务厅内吸烟
6、面对纳税人时,不得袖手、插手和背手,不说粗口忌语。
7、窗口工作台应保持清洁、有序,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件、书报杂志,电脑、打印机要摆放齐整,台面上的各种报表、证件、资料应及时清理、交接或归档。
8、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开,确有需要离开较长时间的,必须知会其他人员并向领导报告事由,以便作及时调整,确保各服务窗口的正常运作。
(二)服务语言禁忌
1、称呼纳税人:“喂”、“那个谁”,“你是干什么的?”等。
2、受理业务时:“我不知道,你问别人去!”、“没看到我在忙吗?等会再说!”、“去那边,不在这里办!”、“你问我,我问谁?”、“你到底办不办?想好没有。”
3、系统或电脑发生故障时:“系统坏了,办不了,你回去吧!”、“电脑坏了,我有什么办法?”、“不知道什么时候修好,你有耐心就等着吧。”
4、回答纳税人的咨询时:“你的问题税法上都有,自己去看!”、“不知道,去问别人吧!”、“怎么搞的,还不明白!”、“我不是领导,不知道!”、“大概是吧”、“墙上贴着呢,自己看”、“这我不归我管。”
5、受到纳税人批评或被纳税人误解的时候:“有意见投诉去吧,别在这里吵!烦死人了”、“反正我没错!你要投诉就投诉吧!”、“有意见,找领导去!”、“我的态度就这样!”、“你没有资格跟我说话!”
6、临近下班前:“快下班了,不办了,明天再来吧!“怎么这么晚才来,明天再办吧!”
参考资料来源:张家港国家税务局-窗口人员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