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领驾驶证能扣分吗?

如题所述

【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办理条件 】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不得申请】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情况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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