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一)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 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 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 程质量合格。
(一)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24 层的民 用建筑工程 2 项;
(二)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 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三)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四)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 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 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一)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 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 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 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一)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 建筑工程 2 项;
(二)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三)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5 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四)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 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 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一)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 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 等专业齐全。
(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五)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 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 项。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