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第一次,我们可以接受说是男方的责任而引起的;如果说第二次,还可以说是男方的责任而被逼的;如果是第三次,仍旧可以说是男方的责任而逃离的。但这个女人,从为人母的角度来说,是不配的,她这类女人对孩子、爱人的幸福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她本身是一个极度自我甚至是自私的人,这类人也就是民间所谓的真正的“扫把星”。孩子和男人碰到这类人的代价是一生的痛苦和伤害。婚姻需谨慎,需调查,需考验,品性、品行始终要放到第一位去。自私的,私生活混乱的,自私到连亲身骨肉都弃之如敝履的人,一定一定要敬而远之。这也是我的惨痛教训,我希望广大朋友首先是端正自身,其次是擦亮双眼眼,千万不要因自己识人不清、盲目冲动而毁了孩子的一生,也搭上一个家庭的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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