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压器如何办理暂停?带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暂停: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简称暂停);
(1) 用电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3)用电设备清单。(注:每个地市资料不一样,详情您可致电供电客服热线95598转人工热线咨询。)
注: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非个人用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办理渠道:南方电网统一服务平台、供电营业厅、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远程操作如下:
(1)注册并登录南方电网统一服务平台,点击“我的业务”>“业务办理”>“暂停用电”,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更改。
(2)登陆“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暂停用电>点击“办理”>填写开始、结束时间(注:开始时间要在提单时间5天之后,结束时间和开始时间的间隔不少于15天)>填写业务办理信息、户主身份证明信息及经办人信息,输入手机获取验证码填写>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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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0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例1至4项的有关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