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离婚,己发判决书,书记员系统没有查到上诉是否已生效?

如题所述

你好,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判决发生法律效力。通过你的描述,如果判决书送达后至今已经超过十五日,且书记员在案件管理系统中没有查到该案的上诉信息,那么案件应该是没有提起上诉,生效日期应当为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的第十六日。一般来说,案件承办人是最能了解案件上诉情况的,因此建议询问办案人进行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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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判决,那么上诉期限为送达之日的15日内。但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裁定,则上诉时间为送达之日的10内。
综上所述判决生效日期自领取判决书后十五日内不上诉即生效。
第2个回答  2020-05-19
上诉期是十五天,如果在上诉期内,你没有收到上诉状副本及上诉材料,那应该就生效了。另外,你可以去一审法院盖生效证明章,如果法院给你盖,那就说明一审判决生效了。
如上诉期未过,那是不能断定当事人是否上诉的。
第3个回答  2020-05-26
在上诉期之内没有上诉,一审判决自然自动生效。